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環保新知內容

公告「工商業用清潔劑」環保標章規格標準,歡迎廠商提出申請!

2018/11/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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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次修正重點為因應化學品全球調和制度(GHS)實施,將原規格標準中歐盟指令67/548/EEC的風險警語代碼轉換為GHS對應代碼,並參考其他國家管制內容,新增5項代碼(H317、H334、H341、H371及H410)並移除轉換後之P273代碼,明確規範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之管制內容及含量限值。考量產品原料實際使用情形,增列界面活性劑、安全資料表若含有限用物質之但書說明;參考其他環保標章規格標準通則規範,增列用語及定義說明、產品及製程不得使用之物質等要求,原管制項目乙氧烷基酚修正名稱為烷基酚聚氧乙烯醚。修正產品包裝材質規範、化學品全球調和制度(GHS)管制項目、管制限值及其檢測方法之說明與單位等規範。 廠商產品如符合本標準規定,經自願性申請,審查通過取得環保標章使用證書者,可於產品包裝上標示環保標章,以提供機關、業界或民眾選購環保產品之參考。 本標準可至本署綠色生活資訊網(http://greenliving.epa.gov.tw/public) /資訊查詢/環保標章規格標準,編號填入130或填入本標準名稱,即可查詢下載。歡迎廠商申請環保標章,善盡企業維護永續地球之社會責任,共同響應綠色生產與消費。